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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林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配公告(第一期第一次、第二期第一次)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四川信托·瀚林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3年10月31日正式成立,募集资金7000万元,第二期于2013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募集资金13000万元。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和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各期成立满12个月(第一期信托计划满12个月的对日为2014年10月31日、第二期信托计划满12个月的对日为2014年11月8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受益人进行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具体公告如下:
1、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年化预期收益率分配相应信托份额的信托收益。
2、我公司将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8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分配的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司推出的其它信托产品信息。我司作为该信托计划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