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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紫都三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公告(第一次)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长江紫都三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于2011年4月28日正式成立,共计募集信托资金伍仟柒佰柒拾万元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我司进行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现公告如下:
1、按信托合同第11条约定分配受益人预期收益。
A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9%;
B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9.5%
C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10%
本次向受益人预分配信托收益¥846,246.56 元。
我公司已于2011年6月22日将信托计划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