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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实力夏都一号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清算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川信·大理实力夏都一号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3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共计划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44,700,000.00元(大写肆仟肆佰柒拾万元整),信托期限24个月。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相关约定。
按照信托文件相关约定,本期信托计划已满足到期终止的条件,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期信托计划于2015年10月25日到期终止,我公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进行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清算分配,现具体公告如下:
1、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信托利益,其分配方案为:
单笔认购信托单位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 |
9.7% |
300万元≤认购金额 |
10.9% |
2、我公司将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的本金和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 高剑晖
Tel:028-86200796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