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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赎回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阳光尚城恒盛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于2014年9月22日成立,信托单位287,000,000份,期限一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我公司现定2015年9月22日为信托单位赎回日,因此信托单位将于2015年9月22日赎回,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于赎回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直接划至受益人预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现具体公告如下:
按信托合同约定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收益率9.5%/年
300万元(含)以上:收益率10.5%/年
您如对上述信托单位赎回事项存有异议,可于公告日(含)起的二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书面反馈。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清算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请联系我们(电话:400-889-6999、021-32570137)。
特此公告。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