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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永竞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610期提前结束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成立的“四川信托·宜宾永竞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第六至十期分别于2013年9月29日、10月15日、11月26日、12月10日、2014年1月14日成立,第六至十期信托规模合计6030万元。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今,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对上述信托资金,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
根据信托文件相关规定及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第六至十期全部信托单位于2015年7月24日提前届满,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第六至十期信托受益人分配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收益依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收益率及该期信托计划的计费期间存续天数计算。第六至十期本次信托利益分配期间为:
第六期 |
2014年9月29日 至2015年7月24日 |
第七期 |
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7月24日 |
第八期 |
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7月24日 |
第九期 |
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7月24日 |
第十期 |
2015年1月14日 至2015年7月24日 |
请受益人注意查收。
特此公告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