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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博通汇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延期6个月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川信-成都博通汇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14年2月19日成立,优先级规模为7,200万元。信托计划第一期预计存续期限为18个月,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有权决定将第一期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延长6个月,且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向成都博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博通汇”)进行股权投资,成都博通汇将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其名下成都红牌楼“锦座名都”项目的开发。现由于房地产市场下滑及开盘时间延后,当前销售回款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因此,成都博通汇向我司申请第一期优先级信托单位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延期6个月。
锦座名都项目目前已封顶,现已开始预售,截止2015年5月,目前已销售合同金额约3000万元。成都博通汇的实际控制人在四川达州和贵州遵义均有房地产项目在售,有一定的资金调剂能力,且位于贵州遵义的湄潭盛世名城项目销售回款已纳入我司监管,可作为本信托计划的补充还款来源。在展期6个月的情况下,本信托计划还款来源充分,项目风险可控。
我司已决定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优先级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延长6个月。现根据信托合同相关约定,在我司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如您选择在信托期限届满18个月时退出,请于本公告发布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司理财经理或信托执行经理,届时我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向您分配信托利益。如您选择在信托期限届满24个月时退出或未能在本公告发布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司选择退出的,我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延期期间受益人预期收益率提高0.5%/年,并于信托期限届满24个月时向您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执行经理:张凌
电话:028-86200753
传真:028-86200667
邮箱:zhangling@schtrust.com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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