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信-盛唐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结束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光信-盛唐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第一期于2015年1月7日成立,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亿叁仟零陆拾捌万元整(小写:¥330,680,000.00),信托期限自2015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6日,共签订信托合同95份(其中:95个自然人投资者,0个机构投资者);第二期于2015年1月23日成立,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叁拾贰万元整(小写:¥669,320,000.00),信托期限自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共签订信托合同170份(其中:168个自然人投资者,2个机构投资者)。截止目前,本信托计划项下300万以下自然人投资者共计46人。2015年11月22日,我司接到融资人申请,因融资人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身原因需提前偿还所有信托资金本金,该笔信托项下利息核算至原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信托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