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信托•蓉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公告
一、信托计划要素
信托计划名称 |
光大兴陇信托•蓉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托规模 |
总规模4.2亿元,其中优先级2.1亿元,劣后级2.1亿元 |
信托期限 |
优先级3年,劣后级3年 |
募集方式 |
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 |
信托资金用途 |
用于认购新东吴优胜•光大兴陇信托投资蓉城1号专项资管计划 |
还款来源 |
新东吴优胜•光大兴陇信托蓉城1号专项资管计划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不高于8%/年(暂定) |
收益支付期限 |
按年度计算,按年度分配 |
增信保障措施 |
本产品为结构化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作为优先级享有相应的收益权。 |
信托财产募集户 |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182 0188 0000 9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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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15年7月27日起,具体以受托人宣告的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
二、信托经理简介
李巨辉,男,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区域中心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
三、签署信托文件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件;
2.信托资金付款证明;
3.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
4.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法人投资者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法律意见书概要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依据与受托人签订的法律服务文件,对信托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结论为:本信托计划当事人、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目的、本信托计划的内容、风险揭示及信托经理等信息披露均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受托人特别说明
预期信托收益仅为对受益人可能取得的信托收益数额的估算,并非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所作的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