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中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公告
一、信托计划要素
信托计划名称 |
光大—中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公告(以下简称“信托”) |
信托计划类型 |
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
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 |
信托规模 |
总规模预计19600[lzh1]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信托期限 |
12个月,但经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信托计划可提前结束。 |
资金总成本 |
不设预期收益率 |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信托计划到期后支付 |
资金用途 |
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 |
资金运用方式 |
1、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我司,我司成立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景秀中和”有限合伙企业入伙(有限合伙通过控股公司“当代资产”持有上市公司“国旅联合”的股份); 3、信托计划成为有限合伙人后的指定期限内,国旅联合的实际控制人受让信托计划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信托计划从有限合伙退出; 4、信托计划向委托人分配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后),信托计划结束。 |
信托财产募集户 |
开户行:光大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 账号:5182 0188 0001 02587 |
募集期 |
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31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并在受托人网站(http://www.gstrust.com.cn)公布)。 |
二、产品亮点
(一)风险隔离
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财产,与光大兴陇信托的固有财产和其它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受光大兴陇信托经营情况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信托公司将设置信托专户,监管处置信托财产所得收入。
(二)银行保管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丰盛支行作为保管人将就我司对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保管账户资金运用进行监督与核查。
三、信托经理简介
郝春明,男,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国内知名信托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
四、签署信托文件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件;
2.信托资金付款证明;
3.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
4.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法人投资者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受托人特别说明
预期信托收益仅为对受益人可能取得的信托收益数额的估算,并非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所作的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