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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六约安居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募集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光大兴陇信托—深圳六约安居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募集公告

一、信托计划要素

信托计划名称

光大兴陇信托-深圳六约安居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以下简称“信托”)

信托规模

项目总规模7亿元,二期募集满3000万信托计划即成立

信托期限

24个月,成立期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募集方式

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

信托资金用途

认购深圳市前海神驰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LP份额,基金将该笔资金投向于深圳六约安居房项目的开发建设。

还款来源

1.深圳市六约安居房项目的销售收入,预计回款金额31.37亿元。

2.深圳市伟康德集团其他项目的销售回款。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含)—300万(不含)【9.5%】

300万(含)—800万(不含)【10.3%】

800万(含)—2000万(不含)【10.8%】

2000万(含)—5000万(不含)【11.2%】

5000万(含)以上【由双方另行商定】

收益支付期限

每期成立后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支付本金

增信保障措施

1.项目土地阶段性抵押。深圳市六约安居房项目宗地,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一级资质)评估,价值不低于人民币14.13亿,对应本信托计划7亿元本息,抵押率仅49.54%,足额覆盖到期本息。

2.股权持有及质押。基金持有项目公司75%股权,剩余25%股权质押给基金,基金直接和间接控股项目公司100%股权。

3.连带担保。项目公司股东深圳市伟康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向正大国利发放的信托贷款本息偿还和股权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信托财产募集户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182 0188 0000 97190

募集期

自2015年1月9日起,具体以受托人宣告的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

二、产品亮点

(一)项目位置非常优越

位于深圳市龙岗片区核心地段,附近目前已经有地铁3号线龙岗线六约站,处于龙安路与振海路交汇处西侧,北临水官高速,西临中海大山地,未来项目东北角还将设有地铁13号线、14号线横岗站,属于深圳市龙岗区交通网络汇聚点;

(二)价格竞争力强

该项目为政府保障性安居房,周边房价目前已2万以上,该项目我司测算定价为1万左右,届时销售需摇号排队,项目去化几无压力,以定价1万为前提销售回款的本息覆盖倍数为1.92,安全性非常高;

(三)担保方实力强劲

伟康德集团控制有数家上市公司,为规避增值税费其持有物业均按照购买时价格计入报表,实际价值已经增值数倍,在账面报表总资产17.53亿基础上实际资产总额已经接近百亿。截止2014年9月份,伟康德资产总额为17.53亿元,负债总额11.03亿元,所有者权益6.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

(四)央企信托公司

光大信托为光大集团收购原甘肃信托基础上更名而来,股东光大集团为特大型央企骨干集团企业,拥有金融全牌照。截至2013年底,光大集团管理的资产总额约2.6万亿元,全年合计实现税前利润约370亿元 。

三、投资理财品种风险及收益比较

品种

年利率或预期收益率

(年)

100万元年预计获利

(元)

风险程度

一年期定期存款

2.75%

27,500

安全

股票及股票型基金

波动大

不确定

光大兴陇信托—深圳六约安居房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5%—11.2%

95,000—112,000

较安全

四、风险分析及管理安排

(一)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正大国利未及时归还本次融资款本息的风险。

本项目融资方在我司指定的监管银行开立销售回款专项账户,所有销售回款在回到相应按揭行账户之后1个月内必须统一划入该账户;同时,通过资金提前归集制度,设置违约责任条款和相关救济措施,可以规避销售回款不及时归还的道德风险。另项目土地已抵押给基金,土地评估值14.13亿元,风险可控。

2、政策风险——国家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对本项目而言,国家和市政府相关政策和批文已经下达,政策变化风险很小。

3、市场风险——由市场供求关系、竞争关系、资源条件、市场购买力水平等因素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本项目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性,项目销售价格已经为市场价格70%,对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敏感性较小。

(二)管理安排

1、项目管理

由光大信托向项目公司委派一名董事、财务总监、印章管理人员,监管公司的对外投资、担保、资金使用和印章使用;

2、资金监管

①资金使用需提供在建工程的相关支付凭证,由光大信托审核后并出具同意函后才能将监管账户内资金划出。

②每提前1个月进行利息归集,提前5个月进行本金归集,如融资方未按约定向保证金账户存入相应资金,则监管银行有权直接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划入以基金名义开取的保证金账户。‍

五、信托经理简介

李学文,男,毕业于北京大学,获中国法硕士学位与美国法JurisDoctor学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创新并购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创新并购业务主办,拥有丰富的投资并购经验。

六、签署信托文件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件;

2.信托资金付款证明;

3.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

4.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法人投资者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法律意见书概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依据与受托人签订的法律服务文件,对信托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结论为:本信托计划当事人、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目的、本信托计划的内容、风险揭示及信托经理等信息披露均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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