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三)》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一、《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三)》期限为24个月,信托存续满12个月后随时终止,现该信托计划于2015年1月29日到期终止。
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其土地形成的土地收购补偿款收益权。
三、北方信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信托计划本次实现收益率为:单笔信托计划资金起点为100万元的合同税前收益率为年8.5%;单笔信托计划资金起点为200万元的合同税前收益率为年9.3%;单笔信托计划资金起点为1000万元的合同税前收益率为年10.5%;信托计划本次分配受益人收益为10,654,635.59元,分配信托本金100,000,000.00元,共计110,654,635.59元。
五、本信托计划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
六、北方信托将于2015年1月29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收益划入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确认到帐情况。
七、本信托计划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http://www.nitic.cn)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咨询电话:400-020-1808、800-818-1808(免费))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