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致天津旺业投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一)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天津旺业投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一)(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7月24日正式成立,该信托计划项下的所有信托也同时生效。 特此声明。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