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关于“外贸信托-光华上智5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分配的申请》,经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1月23日进行分红,现将本次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1月20日(以下简称“本权益登记日”),分红日为2015年11月23日(以下简称“本分红日”),本次分红将每份信托单位分配0.2元,全体受益人(包括A类受益人和B类受益人)按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占全部存续信托单位份额的比例享有可分配信托收益。
本信托计划分红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份额不变。即2015年11月20日持有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份额的受益人可参与本次分红,本次可分配信托收益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本次分红日全部可分配信托收益=全体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份额X 0.2元/份。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