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财富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财富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12月13日
3.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为60000万份,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分期成立。首期募集总份数不低于9000万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已成立信托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信托计划首期于2013年12月13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11001万元;
信托计划第二期于2013年12月27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5270万元;
信托计划第三期于2014年1月17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8468万元;
信托计划第四期于2014年2月28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9785万元;
信托计划第五期于2014年3月21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3218万元;
信托计划第六期于2014年4月18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2365万元;
信托计划第七期于2014年6月3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5288万元;
信托计划第八期于2014年6月26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14095万元;
信托计划第九期于2014年7月18日成立,成立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51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自首期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如发生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形的,本信托计划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北京信托运用9,000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陕西金源纳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90%的股权,剩余资金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并记为资本公积(由北京信托独享),前述股权转让价款和追加投资均用于西安纳帕溪谷·金源项目。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等。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8. 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紫竹支行
银行账号:610088229
9.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资金已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并对项目公司追加股权投资。
2. 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西安纳帕溪谷·金源项目进展如下:
商品住宅部分:部分楼栋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已经办理取得,并已于9月中下旬启动认购;施工进度方面,部分高层住宅已启动交房工作,部分低密住宅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作,项目南区道路及绿化施工已基本完成。安置房工作已完成。
3. 保障措施情况:
(1)北京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
(2)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为本信托计划利益的实现提供第三方增信。
(3)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10%的股权质押给北京信托,担保其增信义务的实现。
(4)项目公司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将其对项目公司的往来款债权质押给北京信托。
(5)项目公司取得西安纳帕溪谷·金源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将西安纳帕溪谷·金源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北京信托,但如项目公司申请开发贷款需要以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的,北京信托可变更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