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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物流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3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宏远物流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现已运作15个月。现因融资人提前偿还本信托计划本息致使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于2015年7月21日提前终止,第二期信托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提前终止。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我们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宏远物流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4月10日

信托规模:38,000万元,其中2014年4月10日(第一期)募集成立规模为15,000万元,2014年6月19日(第二期)募集成立规模为23,000万元。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各期信托规模存续期限均为18个月,届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自各期信托单位成立日起算。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100万-300万(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为9%/年

300万(含)-600万(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为9.5%/年

600万(含)以上的预期信托收益率为10%/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向宏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宏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其更名)发放贷款,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信托收益分配: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分配一次,支付日为核算日后的5个工作日。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并按资金使用计划用于补充宏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实现货币形式的信托收入66,294,742.45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15,575.78元,贷款利息收入66,179,166.67元。信托支出共计13,512,596.11元,其中:保管费176,477.78元,受托人固定报酬13,235,833.33元,其他费用100,285.00元。剩余部分作为浮动信托报酬。为受益人实现信托收益43,053,786.35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423,053,786.35元,其中包括信托本金380,000,000.00元,信托收益43,053,786.35元。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第一期信托单位于2015年7月21日终止,第二期信托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终止。

2、信托的清算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清算报告。

五、声明

受益人自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对清算报告提出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谷信托。

信托经理:张彰

电话:010-88088459

传真:010-88086825

客服电话:010-88086686

E-mail:mailto:zhangzha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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