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海航新机场建设I期基金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一、二期分别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及2014年12月29日,现已运作9个月。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海航新机场建设I期基金投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一期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二期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
信托规模:一、二期共募集339,000,000.00元, 其中A类信托单位59,200,000.00元,B类信托单位279,80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一期A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12日,一期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1日;二期A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29日,二期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11日。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A类信托单位: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8%/年
300万元(含)以上预期信托收益率8.5%/年
B类信托单位: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8.8%/年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9.2 %/年
1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预期信托收益率9.5%/年
10000万元(含)以上预期信托收益率10%/年
信托内容: 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39亿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用于向宁波鑫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一期项目。
信托收益分配: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分配一次,10个工作日之内到账。
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完成对宁波鑫凤投资合伙企业的出资,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进展及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正常。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1. 分配方式: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为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分配,信托计划到期后分配其余信托利益。
2. 分配情况:在本报告期间内,本信托未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事项
无
七、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穆梦
电话:010-88086292
传真:010-8808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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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10-880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