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2009720山西晋隆泛华盛世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1年02月16日

山西信托·山西晋隆“泛华盛世”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一、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山西信托·山西晋隆“泛华盛世”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信托计划的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开始计算。

3、信托目的: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资金组合,并以贷款的形式用于支持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位于太原市永济路“泛华盛世”项目二期开发建设扫尾工程及一期商铺的后期改造工程,同时为委托人(受益人)实现理想的信托利益。

4、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5、信托资金用途及保证方式:

〔1〕、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2〕、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位于太原市永济路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G区商铺(即泛华盛世古玩城)6220.17平方米的面积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4670万元,抵押率为32%。

6、委托人年预期收益率:委托人年信托收益率预期为其信托资金的5.58%。

7、信托报酬: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收取信托报酬与委托人实现的信托收益相挂钩,委托人年信托收益率高于5.58%的部分作为信托报酬,低于5.58%(包括5.58%)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8、信托收益的分配方式:信托收益于信托项目到期清算时进行分配。

9、信托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报酬、律师费、营销费、保管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律师费和保管费由我公司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二、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

名称: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A座35层

联系电话:0351-8686388

三、推介地:

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

四、信托文件签署地点和方式:

由委托人与受托人于推介地签署相关的信托文件。

五、代理收付机构和保管银行:

代理收付机构:工商银行太原国贸支行、大同新建路支行。

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六、信托单位的认购

1、信托单位面值、信托单位认购价格

①信托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

②信托单位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

2、信托资金的交付及信托文件的签署

首先由委托人将信托资金划付到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设的信托专用银行帐户,然后根据银行入帐凭证、身份证明文件、相关授权文件与受托人签署信托文件。

3、信托单位的认购时间

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提交的认购文件(指信托文件)和交付的认购资金后,在信托计划成立日将委托人信托资金全部折算成相应的信托单位,计入委托人名下。

4、信托单位的认购份数计算:

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委托人认缴的信托资金/信托单位认购价格

七、信托资金的交付:

(一)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

1、委托人资格

委托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并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

2、资金合法性要求

委托人保证交付的信托资金是其合法所有并有权支配的财产,委托人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3、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份数的要求

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少于30万份。

4、信托利益账户

委托人应在受托人指定的保管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帐户或单位结账户,作为信托利益账户,该账户一经受托人确认,即成为受托人未来返还委托人信托利益的唯一合法账户。

(二)必备证件

委托人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需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证明书;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本人,则经办人除需持上述文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由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付款

委托人需将信托资金汇划或缴存至受托人在保管银行处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并根据银行入账凭证办理信托合同签署事宜。

(四)合同签署

1、委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及信托合同一式两份。

2、提交信托资金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提交信托利益账户复印件一式两份,信托利益账户在分配结束前不得取消。

(五)信托推介期利息的处理

自信托资金到达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归属于信托计划财产。

(六)信托认购文件的管理

信托合同正本中的一份由受托人持有。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利益账户复印件和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由受托人和保管银行各持有一份。

八、推介期:

推介期为2009年7月20日起的30个工作日。

九、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内信托规模达到壹仟伍佰万份信托单位时信托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