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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城投1号财产权信托募集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8日

一、信托要素

信托名称

光大—来宾城投1号财产权信托(以下简称“信托”)

信托类型

财产权信托

委托人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成功发行了7年期的12来宾债、鹏元资信给予的最新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应收账款债务人

来宾市财政局,2012年至2014年来宾市可控财力分别为197亿元、181亿元、182亿元

保证人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成功发行了7年期的14来宾工投债、鹏元资信给予的最新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信托规模

总规模40700万元,其中优先级规模为14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信托期限

24个月,可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提前结束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含)-300万(不含),8.5%/年;

300万(含)-1000万(不含),8.8%/年;

1000万(含)以上,9.2%/年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信托成立满1年后分配一次信托收益,信托到期时分配剩余信托收益及本金。

资金运用方式

1、委托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来宾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40700万元委托给受托人设立“光大-来宾城投1号财产权信托”;

2、合格投资者认购财产权信托的优先级受益权份额、并由委托人持有财产权信托的次级受益权;

3、来宾市财政局向财产权信托支付应收账款,如来宾市财政局未能按时支付,则由委托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来宾市财政局的还款义务、委托人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增信措施

1、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就财产权信托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将进行转让登记,最大程度保障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2、来宾市财政局将就应收账款的偿还签署确认文件;

3、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来宾市财政局的还款义务、委托人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信托财产募集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182 0188 0001 40432

募集期

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30日(受托人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信托推介期并在受托人网站(http://www.gstrust.com.cn)公布)。

二、产品亮点

(一)风险隔离

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财产,与光大信托的固有财产和其它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受光大信托经营情况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光大信托将设置信托专户,监管处置信托财产所得收入。

(二)银行保管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作为保管人将就本信托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督与核查。

三、信托经理简介

郝春明,男,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国内知名信托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

四、签署信托文件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件;

2.信托资金付款证明;

3.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

4.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法人投资者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其他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受托人特别说明

预期信托收益仅为对受益人可能取得的信托收益数额的估算,并非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所作的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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