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兴陇•通泽铭阳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个信托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起的“光大兴陇•通泽铭阳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4月24日正式成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计划2015年第2个信托季度(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10月23日期间)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概况
1、信托规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规模为人民币6400万元。
2、信托期限:
期限为60个月,自信托单位公告成立之日起算。
3、保管户信息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76800188000976449
二、报告期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我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以信托资金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含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场内)、国债、债券逆回购及银行存款等。信托资金的使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三、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本报告期间,信托执行经理未发生变动。
3、本报告期间,受托人与各委托人签署了《补充协议》,确定2015年10月12日为特殊开放日。
四、期间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于信托计划信托成立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10月23日期间未分配信托收益。
五、重大事项说明
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事项说明。
六、信托经理情况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信托执行经理无变动。
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刘恒志
电话:010-63630689
邮箱:liuhengzhi@ebtrust.com
传真:010-63630808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光大兴陇•通泽铭阳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个信托季度信托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表
一、信托资金运用
信托计划成立后,我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以信托资金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含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场内)、国债、债券逆回购及银行存款等。信托资金的使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资金收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的单位净值为0.6893元,累计单位净值为0.6893元,信托财产净值为44,116,541.42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各方累计追加的增强信托资金余额为110万元。
本报告期内的净值一览表如下所示:
日期 |
单位净值 |
2015-07-24 |
0.7642 |
2015-07-31 |
0.7419 |
2015-08-07 |
0.7484 |
2015-08-14 |
0.7675 |
2015-08-21 |
0.7235 |
2015-08-28 |
0.6829 |
2015-09-02 |
0.6828 |
2015-09-11 |
0.6824 |
2015-09-18 |
0.6825 |
2015-09-25 |
0.6823 |
2015-9-30 |
0.6821 |
2015-10-09 |
0.6818 |
2015-10-16 |
0.6819 |
2015-10-23 |
0.6893 |
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资产组合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占信托资产总值的比例 |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
21,781,200.95 |
49.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607,631.00 |
50.93% |
总计 |
44,388,831.95 |
100.00%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