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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天盈投资基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8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的信任,认购我司信托产品“金谷·天风天盈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共发行三期产品,其中一期产品于2012年10月29日成立, 2014年10月29日终止;二期产品于2012年11月5日成立,2015年11月4日终止;三期产品于2012年11月20日成立,2015年11月4日终止。由于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产品均已终止,信托计划按照约定提前终止。

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我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报告如下:

一、 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信托名称:金谷·天风天盈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人民币46668万元(共三期)

信托期限:5年(于2015年11月4日提前终止)

委托人:社会合格投资者

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财产专户:

户 名: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开户行: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7381010186800007465

二、 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一期产品资金主要用于向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2亿元;二/三期产品资金主要用于向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资金3亿元。

2.信托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 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可供分配信托利益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融资方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还款。截止目前,信托收入共计145,577,214.62元,其中:利息/租金收入共计144,741,666.70元,银行存款利息735,547.92元,其他收入100,000.00。信托支出共计34,969,063.80元, 其中:支付信托报酬25,218,220.96元,保管费 1,278,737.25元,咨询服务费7,782,637.26元,其他689,468.33元。实现信托收益:110,556,283.77元。

3.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共计 530,556,283.77元,其中本金420,000,000.00元,信托收益110,556,283.77元。

四、 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信托计划共发行三期信托产品且均已结束,因此受托人按照约定宣布信托计划于2015年11月4日提前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进行清算,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

五、 声明

自委托人和受益人收到信托清算报告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项目经理廖琎。

Tel:010-88088493

Fax:010-88088487

E-mail:liaojin@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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