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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Ⅳ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2015年3季度期间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2月6日,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谷·龙源Ⅳ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信托期限36个月(期满24个月可提前结束)。信托总规模99,900万元。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龙源Ⅳ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3年2 月6 日

4、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36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届满24个月后可提前终止。受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信托计划延长不超过6个月。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专项用于从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受让具有合法处分权的准格尔旗鸿鑫纳户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定资产(采矿权)收益权。

二、企业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管理期期末,融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技改项目按计划进展,各板块运营情况正常。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为信托计划成立后的信托期限内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最后一个信托利益分配日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在本报告期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人民币18,363,200.00元。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事项

七、结论

截止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肖凯征

电话:13934112545

传真:010-88088276

E-mail: x_kz2012@163.com

客服电话:010-8808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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