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金业信托债权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04月30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9月30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金业信托债权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04月30日
信托规模:总规模¥1,800,000,000.00
信托计划期限:39个月
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经理:卜淑芬
二、资金运用情况
受让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持有的标的信托受益权。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自受托人宣告本信托成立之日起,每季度末月第20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在信托存续期间内,信托收益分配将按照如下方式:
(1)向A类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收益。
(2)B类受益人在信托存续期内不分配任何信托收益或信托利益。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9月20日进行第二次信托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29,406,420.00 元,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支付保管费¥690,000.00元。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事项
无
七、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卜淑芬
电话:010-88088968
传真:010-8808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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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10-880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