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华融·稳利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财产管理情况(含信托财产 运用及收益情况)披露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华融·稳利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2月2日;
4、信托计划规模:总额人民币伍拾亿元整(¥5,000,000,000元);
5、信托计划期限:10年;
6、资金用途:用于向中国华融发放信托贷款,中国华融将贷款资金具体用于新增资产收购业务、参与商业银行资产包批量处置和非金融机构资产收购等业务;
7、信托收益分配:按季度分配;
8、信托计划保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本报告期间,融资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 未发现任何异常及不稳定等情况。
3、本报告期内,按照信托相关合同约定,融资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我公司利息 90739726.05 元,我公司分配信托收益89983561.65 元。
4、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信托经理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本期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变化、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等情况。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附表: 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
信托计划名称 |
华融·稳利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受托人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 |
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9月20日 |
支付信托利益 |
89,983,561.65 元 |
支付保管费 |
75,616.44 元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