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光大信托-瑞富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为“本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从2015年11月17日起调整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型信托单位的预期收益率,即从开放日2015年11月17日(含)起申购本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如下:
信托单位类型 |
预期收益率 |
3个月型 |
4.5%/年 |
6个月型 |
5.1%/年 |
9个月型 |
5.4%/年 |
12个月型 |
5.6%/年 |
定制型 |
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确定 |
特别提示:本公告提及的预期收益率仅是根据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以及市场状况表现而测算的受益人最高信托收益率。该数据为参考数值,受托人并不承诺保证受益人(投资者)能够按照该收益率取得收益,也不保证受益人(投资者)信托资金本金不受损失。
特此公告!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