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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23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中铁建信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3日依法成立。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我公司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信托专户。开户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安支行,账号:11001029200053012778。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我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3日成立。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存续B类、A5类、A6类、A7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及对应劣后信托受益权,存续信托规模为170,325万元。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增发A6类、A7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及对应C-A6、C-A7劣后信托受益权,A4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及C-A4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于2015年9月18日到期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分配。
我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与中铁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北京中铁蓉城轨道交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信托计划通过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完成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以期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合伙企业及投资项目整体运营状况良好。根据北京中铁蓉城轨道交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企业总资产17.34亿元,净资产17.20亿元,1-9月营业收入共计8,647.32万元,净利润11,209.24万元(含投资收益3,655.01万元)。
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A4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和C-A4类劣后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受益人分配募集期利息、投资收益并返还本金,共计人民币640,210,412.14元;向B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及C-B类劣后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受益人分配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12日期间的收益,共计人民币24,013,359.90元。
四、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为方志敏、吴岳。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文件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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