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发行的“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您提供理财服务。
本信托于2013年5月13日成立,已于2015年11月12日终止,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信托概况
㈠信托名称: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信托存续期限:30个月(其中:10000万元18个月;10000万元30个月)正常终止
㈢信托资金规模:20000万元
㈣信托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2010153820000955
㈤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 - 11%
二、信托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㈠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20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设立陕西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陕西东城新一家置业有限公司“TT国际”项目部分商业物业。
㈡信托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指派信托经理对本信托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切实履行了受托人的职责。
三、信托的终止
依据信托文件规定,本信托应于2015年11月12日终止。本信托实际于2015年11月12日终止,为正常终止。
四、信托财产的收益及分配情况
本资金信托截至清算日止共实现信托收益人民币41,985,000.00元,已分配信托收益人民币41,985,000.00元,实现资金信托年化收益率 9% - 11%。
五、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声明
本信托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自本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责任。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