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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国际商城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十一期)清算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2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金沙国际商城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十一期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成立,存续规模2940万元。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和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按照信托合同相关约定,本期信托计划已满足提前终止的条件,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信托计划将于2015年11月25日提前终止,我公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进行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清算分配,现具体公告如下:
1、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2014年12月20日(含)至2015年11月25日(不含)期间的信托利益,其分配方案为:

认购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24个月(含)以内 24个月(不含)-30个月
100(含)~300(不含) 9.5%/年  11.5%/年
300(含)以上 11%/年  13%/年
2、我公司将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的本金和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司推出的其它信托产品信息。
我司作为该信托计划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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