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甘肃信托于2013年5月6日成立了“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2014年9月,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即我公司),至今我公司一直认真负责的履行本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职责。
鉴于受经济下行、企业资金困难等影响,融资人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归还信托贷款,导致本信托计划无法及时足额向受益人进行兑付。虽然本信托计划为原甘肃信托承接项目,但本着为受益人负责的原则,我公司仍依法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起诉、查封保全融资人及担保人资产、寻找其他开发商接管、寻求接盘投资人等方式,目前各项清收法律手续正在有序进行,同时,为促进受益人及时收回投资,我公司动用多方资源,以特定目的投资人接盘的方式保证原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在黄氏控股集团无法偿付信托贷款的情况下合理退出,并根据与受益人达成的共识,开始稳步推进本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合法转让与退出,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受益人的利益。
以上处置过程中,我公司始终依法以公告、通知、电话、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现了信息的及时互动与沟通,包括于2015年5月和11月先后两次召开受益人大会,我公司均及时通报了项目进展以及后续解决方案,并解答了受益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得到了受益人的认可。
综上,我公司经营正常、管理有序,始终在依法履行本信托计划之受托人职责,但近期我公司注意到个别媒体刊载了所谓部分受益人拟自行召集受益人大会的通告,该等通告未经我公司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敬请各受益人以我公司在官网正式发布的内容为准。如我公司发现有歪曲事实、诋毁我公司或受益人的行为,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允许的手段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