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4年8月28日,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谷·蓝海1号-河北昌泰纸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依法成立,信托期限24个月(期满22个月可提前结束)。信托总规模不超过40000万元,第一期募集规模11,570万元。我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蓝海1号-河北昌泰纸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70万元
3、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届满2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向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无变动
三、资金使用企业经营情况
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受到担保方——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投控股”)股东被托管的影响,现金流紧张,企业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四、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3,103,338.85元人民币。
五、报告期间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六、有无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抵(质)押物及担保方变化情况:
河北融投的股东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被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托管后,河北融投提供担保的审批流程加长,使得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资金后续融资受到影响。
(四)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信托投资项目出现流动性紧张状况,但融资方正在全力运用再融资、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手段,以解决到期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为保护受益人收益不受损失,我司作为受托人对河北昌泰纸业、唐山国泰纸业、实际控制人彭国昌及河北融投已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包括查封相关账户及股权。同时,也已向河北省政府相关单位和领导致函要求河北融投尽快承担代偿责任。我司将继续积极与河北省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敦促河北融投尽快恢复开展业务,切实履行担保责任。截至目前,河北省政府及唐山市政府已出具相关风险处置方案,我们将持续跟踪其风险处置的进展情况。
(五)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其他事项:无
七、声明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李勍
电话:010-88086132
客服电话:010-88086686
中国金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