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泉源5号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0年9月21日。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已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信托资金。
根据信托合同第9.14.1条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向优先级受益人提前返还部分或全部信托本金、分配预期信托收益。现受托人拟于2015年12月2日按照以下方式向优先级受益人返还部分信托本金并分配信托收益:
1)向第二次扩募期内(2013年1月8日扩募期结束)加入信托计划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全部信托本金并分配预期信托收益;
2)向第五次扩募期内(2013年8月30日扩募期结束)加入信托计划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全部信托本金并分配预期信托收益;
3)本次仅对上述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及对应预期收益,其他优先级受益人仅分配预期信托收益。
本次分配将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具体以受托人发布的分配公告为准。若本次分配日有调整或受托人对剩余优先级受益人分配部分或全部信托本金的,受托人将另行通知。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