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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林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优先级信托单位收益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瀚林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四期优先级信托单位于2014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金额800万元;本信托计划第五期优先级信托单位于2014年11月28日日正式成立,金额990万元;本信托计划第六期优先级信托单位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成立,金额1060万元,期限均为2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每期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之日分配信托利益。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信托计划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优先级信托单位于每期信托单位成立满12个月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兑付信托收益,公告内容如下:
1、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年预期收益率分配受益人利益;
2、我公司将于本次信托利益核算日(自该期信托单位募集成立届满12个月之日,即第四期为2015年11月21日、第五期为2015年11月28日,第六期为2015年12月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