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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CBD泛海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第2期)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2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川信-武汉CBD泛海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第2期(2015年9月4日至2015年12月3日)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信息
“川信-武汉CBD泛海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总规模为210,000万份信托单位。现存规模为信托单位210,000万份,其中,第一期56,000万份于2015年6月4日成立,第二期44,000万份于2015年8月18日成立,第三期90,000万份于2015年8月21日成立,第四期20,000万份于2015年8月31日成立。本信托计划每期优先级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在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运转正常。
二、信托资金的保管
本信托计划的保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三、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信托资金管理: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2、信托资金用途:武汉中心大厦的开发建设及相关用途。截止报告日,信托资金运用合理。
3、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4、项目情况:项目进展顺利。
5、本信托季度内,已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办理了武汉中心大厦整栋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并注销了武汉中心大厦土地的抵押登记及武汉中心大厦公司100%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
四、交易对手情况
1、财务状况
在本报告期内,融资方、担保方经营业务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良好。
2、经营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融资方、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良好,主要管理人员无变化。
3、还款能力的变化
在本报告期内,融资方、担保方经营情况正常,无不良变化。
4、抵押物价值的变化
在本报告期内,抵押物情况正常,价值无贬损。
5、是否涉及重大诉讼行为,足以影响还款的实现
无。
五、期间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向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信托收益的不良变化。
六、信托执行经理情况
信托执行经理:梁镇宁
电话:020-38773660
传真:020-38773995
邮箱:liangzhenning@schtrust.com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