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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蕴30期(东方恒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2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受托管理的“金蕴30期(东方恒润)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将于2016年2月6日到期,现根据《金蕴30期(东方恒润)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我司决定将信托计划延期3年至2019年2月6日。延期后本产品仍保留原有的开放日条款,委托人/受益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信托计划在产品存续期内,每自然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每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及信托原定终止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为开放日。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