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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恒4号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锦恒4号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2日成立,规模为¥54,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2月2日存续满1年,我公司将依据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按信托计划的实际存续天数向本信托计划各受益人分配本期收益。
现公告如下:
1、按信托合同约定分配受益人收益。
我公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资金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