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光大信托·浦原16号财产权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于2015年12月2日成立,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亿零伍佰伍拾万元整(小写:¥305,500,000.00元),信托期限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2日,共3个合格委托人。其中,自然人2人,1个机构客户,投资规模300万以下的委托人共1人。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7680 0188 0010 12690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审慎处理本信托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