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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晟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结束部分A类份额暨A类份额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7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鑫晟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4月1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人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偿还了全部或部分信托贷款本息,则本信托计划提前全部或部分结束。借款人提前偿还的贷款本息将首先用于偿还A类信托贷款,后再用于偿还B类信托贷款。借款人提前向受托人偿还部分信托贷款本息,则受托人在收到上述贷款本息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信托财产分配顺序,在扣除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及负债后,首先根据受益人持有A类信托单位数量的比例向其分配信托利益,再根据受益人持有B类信托单位数量的比例向其分配信托利益。

  借款人本次于2015年11月30日偿还了贷款本金5000万元(占A类贷款本金的1/3)及相应利息。我公司将于2015年11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A类份额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为保证全体A类受益人结算本金比例一致,本次实际结束A类本金比例为33.3334%。

  本次分配的核算区间为2015年10月1日(含)至2015年11月30日(不含)计60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受益人类别

投资金额

年化收益率

A类受益人

100万元≤投资金额<300万元

10.20%

300万元≤投资金额<500万元

10.80%

500万元≤投资金额<1000万元

11.10%

投资金额≥1000万元

11.50%

  信托利益 =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本金

  提前结束本金 = 初始本金 × 33.3334%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本金 × 对应的年化收益率 × 60天 ÷ 365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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