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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安泰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7期投资组合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11日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恒鑫安泰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7期投资组合”。2015年11月18日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建信信托对本投资组合进行清算,并报告如下。
一、投资组合概况
本投资组合预计存续期限5年,初始信托规模为31,600,000.00元,本投资组合委托人为单一委托人,并聘请投资顾问出具投资建议。
投资组合项下的信托单元财产运用方向:
1、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银行类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债。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但不得投资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
3、其他经委托人及投资顾问一致同意的投资标的。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的其它品种,经委托人、受托人一致同意,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投资组合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同意于2015年11月18日提前终止本投资组合。
二、信托计划管理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以来,投资顾问按信托文件的约定,通过本信托专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交易账户进行本信托的投资管理,受托人以勤勉尽职为原则,根据投资顾问出具“投资建议”进行相关交易操作。信托资金主要用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交易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
三、信托收益分配及信托资金返还
截至2015年11月16日(提前终止日前两个交易日),本投资组合资产已全部变现,变现后投资组合现金资产为11,135,425.74元,投资单位净值为1.1878元,信托财产净值为10,919,529.71元。2015年11月17日委托人即赎回部分本金和收益。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截至2015年11月18日(清算日)在扣除各项费用后,本投资组合应付受益人信托利益共70,172.44元,其中本金为66,027.05元,收益为3,513.39元,认购期利息632.00。同时还需支付委托人利息75,000.00元。本投资组合应付受益人信托利益共145,172.44元。
四、信托收益拨付及信托资金返还时间
建信信托将于2015年11月18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收益及信托本金划拨至受益人接收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的指定账户。本信托计划在清算分配及资金划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损益,由受托人以信托报酬承担。
如您对本信托清算报告有疑问,请于报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我公司全国免费客户服务电话为400-64-95533,或拨打010-67594487/4406咨询。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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