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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金控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14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信托-绿地金控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7月30日成立,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信托专户,账号:31001531320050071317。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运行第二期(2015年09月11日--2015年12月1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信托计划资金人民币15亿元用于向绿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绿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项目进展顺利。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绿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信托贷款合同》、《账户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保管账户资金划拨情况
报告期内,信托专户收到借款人支付的信托贷款利息人民币14,849,250.00元;目前账户余额人民币607,740.19元。
四、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章瑶、纪雷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