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惠州飞扬实业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兴业银行 |
产品类型 | 股权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20000 |
推出时间 | 2010-03-01 | ||
成立日期 | 2010-03-11 | ||
终止日期 | 2012-03-11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9.5%,300万以上为11% | ||
投资方向 |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以受托人的名义, 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广东方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谢智慧所持有惠州市飞扬实业有限公司共计70%股权,以获取信托收益;广东方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谢智慧并将该股权转让款借给惠州市飞扬实业有限公司用于“惠州珑湖湾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并承诺在信托资金退出前放弃优先受偿权。 | ||
风险控制 | 1、控制项目公司70%股权 项目公司已对珑湖湾项目累计投入4.5亿元左右,并已取得“四证”;新华信托受让股权后将拥有项目公司70%股权,成为项目公司大股东。新华信托将通过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实行印信和资金监管等方式,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安全。 2、项目公司后续融资 除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信托合同约定的除外,项目公司在后续运作中原则上不得对外融资,不能对外提供担保/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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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