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大连张前路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募集账户 | - |
产品类型 | 股权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1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35000 |
推出时间 | 2010-06-10 | ||
成立日期 | 2010-06-24 | ||
终止日期 | 2012-03-24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8.8%;300-600万为9.5%;600-1000万为9.7%;1000-1500万为10%;1500以上为10.5% | ||
投资方向 | 受托人将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优先信托计划资产通过增资方式持有耕海公司的80%股权,以不少于(含)人民币1.3亿元的优先信托计划资产收购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对耕海公司的债权,并同时持有作为一般信托计划资产的对耕海公司的4000万元债权。 受托人将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优先信托计划资产通过增资方式持有瑞泰祥公司的88.89%股权,以不少于(含)人民币9000万元的优先信托计划资产收购大连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对瑞泰祥公司的债权,并同时持有作为一般信托计划资产的对瑞泰祥公司的8000万元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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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 1、本信托采取优先级、一般级的信托交易结构,优先信托资产不少于(含)3.4亿元,不超过(含)3.5亿元,一般信托资产为不低于(含)1.2亿元的债权。结构化安排为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本金和收益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2、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獐子岛公司将向耕海公司追加不少于(含)人民币1.3亿元资产,但不改变耕海公司股权结构;鑫发公司将向瑞泰祥公司追加不少于(含)人民币9000万元资产,但不改变瑞泰祥公司股权结构。 3、鑫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新对信托计划持有的瑞泰祥公司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信托计划前期交易完成后,中诚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将持有耕海公司80%的股权及瑞泰祥公司88.9%的股权和共计不少于(含)3.4亿且不超过(含)3.5亿元债权。信托计划控制的耕海公司和瑞泰祥公司共计持有不少于(含)7.1亿现金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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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优先信托计划资产不少于(含)人民币3.4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3.5亿元,一般信托计划资产为作价不少于(含)人民币1.2亿元的债权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