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中国农业银行 |
产品类型 | 股权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16000 |
推出时间 | 2010-06-10 | ||
成立日期 | 2010-07-06 | ||
终止日期 | 2012-07-06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7.5% | ||
投资方向 | 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增资入股名城公司;增资入股后,华能信托持有名城公司88.88%的股权 | ||
风险控制 | 1、结构化设计:本信托计划采取优先级委托人、次级委托人设计方式。优先级委托人利益未实现之前,次级委托人不参与利益分配,为优先级委托人提供保证。诺亚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和持有的名城公司100%股权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符合银监会次级/优先级比例不低于1:3的监管规定)。 2、产权抵押:诺亚公司以其所属乌苏市富丽华大酒店(第一顺位抵押)、玛纳斯富丽华大酒店产权(第二顺位抵押)作抵押,评估总价值2亿元。 3、个人担保:名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个人资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现场管理:增资后,华能信托向名城公司派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同时管理名城公司重要印章。华能信托还将聘请第三方机构配合对名城公司的运营和资金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5、重要节点控制: 自2010年5月15日起的120天内,完成拆迁工作;否则沙区政府将退还名城公司前期拆迁投入,在此情况下信托计划将提前结束; 自2010年5月15日起的150天内,若名城公司未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成交确认通知单(即未获得二级开发权),则在约定时间内由取得项目用地的公司将其拆迁成本进行返还(即我公司获得信托本件的偿付,信托受益部分由诺亚方舟按照年化21%实际占款天数进行支付,发生此类情况信托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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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市的重点“民心工程” 名城公司开发的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西山路交警支队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下称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乌鲁木齐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是一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注人民群众生活的“民心工程”,关系到新疆城市发展和社会的和平稳定。 西山路交警支队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辖区内,东起雅山隧道,西至铁路与西山公路交汇处,南至铁路,北至西山公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27亩。项目地点距离城市中心区近,且背靠雅山公园,环境优雅;面朝外环高架路,交通出行十分便利。 融资方 名城公司于2008年5月成立,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控股股东诺亚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18万元,旗下拥有乌苏市富丽华大酒店、玛纳斯富丽华大酒店等11家大酒店,2009年实现利润12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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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