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扬州金达房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中国工商银行 |
产品类型 | 股权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15000 |
推出时间 | 2010-07-22 | ||
成立日期 | 2010-08-12 | ||
终止日期 | 2012-08-12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9%;300万以上为11%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全部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扬州市金达西湖置业有限公司,用于扬州607号地块项目建设 | ||
风险控制 | 1、项目公司无借款和负债,以现有资产15091.81万元对信托资金进行保障,保证受托人优先获得收益和本金。 2、信托计划受益权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其中优先受益权信托资金11250万元,劣后受益权信托资金3750万元。信托本金及收益优先分配给优先受益人,如有剩余则向劣后受益人分配。 3、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对项目公司增资,项目公司原股东扬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受托人,使得受托人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并通过委派项目公司董事对股东会、董事会进行控制,实行印信和资金监管等方式,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安全。 4、扬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资金补足义务。项目公司信托资金和销售收入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监管。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项目公司每月至少从监管账户划入信托专户2500万元,到期前1个月如监管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本金和收益,扬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补足不足部分。否则新华信托以低价抛售项目公司的房产或项目公司的股权,以保证信托的到期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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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优先受益权信托资金11250万元,劣后受益权信托资金3750万元 | ||
备注 | 到期终止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