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宏业4期摩登市商业地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33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3100 |
推出时间 | 2009-05-07 | ||
成立日期 | 2009-05-18 | ||
终止日期 | 2012-02-18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10.00% | ||
投资方向 | 信托计划本金用于购买摩登市商业地产收益权信托项下初始受益人享有的全部B级初始受益权。 | ||
风险控制 | 本信托计划的计划本金将用于购买河南中海享有的不动产收益权信托项下的B级初始受益权,如果A期计划本金为2900万元,本期计划本金为3100万元,本信托计划对应的抵押率为27.77%,抵押资产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计划本金的保障程度较高。 | ||
产品说明 | 不动产收益权信托基本情况介绍 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海”)作为焦作市摩登市商业步行街2#楼建筑面积为37,933.71平方米的商业物业(以下简称“不动产”)的财产所有权人,以其享有的不动产的收益权作为初始信托财产,设立不动产收益权信托,其同时作为初始受益人对不动产收益权信托享有初始受益权。初始受益权分为A级初始受益权、B级初始受益权和C级初始受益权。 初始受益人为实现资金融通目的,将其享有的全部初始受益权分三期转让给受托人发起设立的三期信托计划,全部初始受益权的转让价款不高于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情况为:第一期转让A级初始受益权,转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900万元;第二期转让B级初始受益权,转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100万元;第三期转让C级初始受益权,转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信托计划属于第二期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受让B级初始受益权后即成为B级受让受益权人,享有B级受让受益权。B级受让受益权享有优先于C级受让受益权分配B级计划本金的权利,即购买人支付的各期本金购买款,或抵押物的处置收入,在优先分配给A级受让受益权人后,再优先分配给B级受让受益权人。 不动产收益权信托项下的初始信托财产以出售给购买人的方式管理运用,为担保购买款的按时足额支付,购买人将不动产整体抵押给受托人,按照各期信托计划的计划本金之和人民币9000万元计算,抵押率为4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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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