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收益权买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19 |
起点金额(万) | 80 | 产品规模(万) | 20000 |
推出时间 | 2008-10-20 | ||
成立日期 | 2008-12-09 | ||
终止日期 | 2010-06-09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9.6% | ||
投资方向 | 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买断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替宁河县人民政府建设的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农民安置房所产生的部分收益权 | ||
风险控制 | 1、交易对手信用等级高 兴宁公司属国有企业,其运作的安置房项目属于政府项目,且还款来源为宁河县政府支付,上述合作方为道德风险较小,信用等级高。 2、收益权还款来源稳定 北方信托、宁河县人民政府、兴宁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宁河县政府同意兴宁公司将代建安置房产生的部分收益权转让至我公司,同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此部分收益权标的。 3、资金监管有效 北方信托与兴宁公司在托管银行设立共管账户,用于归集收益权标的,防止还款资金挪用。且北方信托按月对兴宁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按季度检查兴宁公司的施工建设现场。 4、项目运作合法合规 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合同、协议的签署各方已经征得宁河县政府及相关有权机构授权。 5、优先获得可分配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终止时,可分配信托收益先满足受益人的受益权,剩余部分作为受托人管理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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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用于买断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替宁河县人民政府建设的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农民安置房所产生的部分收益权。 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天津市农村城市化进程,同意在宁河县芦台镇等五个镇实施以宅基地换房、开展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作为天津市第二批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单位之一,规划占地面积7.41平方公里,按照桥北新区总体规划,“挂钩”试点农民还迁项目区总占地面积41.3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429729平方米。目前128栋还迁住宅楼已全部封顶,进入钢屋顶施工和室内装修、安装阶段,外檐装修已完成95栋,整个小区的配套设施也正在加紧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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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