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湖南长沙青和城购物中心经营物业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募集账户 | 中国建设银行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30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25000 |
推出时间 | 2009-10-22 | ||
成立日期 | 2009-11-09 | ||
终止日期 | 2011-02-09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8.5%;300万以上为10.5%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青和城购物中心6年的出租收益权,该部分收益不低于4.65亿;资金专项用于青和城购物中心的后期建设。信托资金监管银行根据工程进度对于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 ||
产品说明 | 1、高收益:信托计划期限内年预计优先信托收益率为8.5%-10.5%/年。同期银行两年存款的利率为2.79%,本信托计划收益率为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3.05-3.76倍,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2、低风险:①信托的还款来源较有保证,湖南大韵多方面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其中包括青和购物中心的商铺销售回款及开业后物业出租收益,华远地产拆迁的回款,股东南京青和的回款,以及转经营性物业贷款等多个还款来源。②为保证回购行为的履行,湖南大韵将青和城购物中心40191.28平米商业物业抵押给我公司;③青和集团的自然人股东曹兴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④华宸信托以自有资金认购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次级受益人。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办理转让手续。 4、独立管理: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成为一种独立运作的财产,在单独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内封闭管理,仅服务于指定信托目的,独立于受托人自有财产及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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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提前终止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