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成长24期宇华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募集账户 | 中国工商银行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24 |
起点金额(万) | 60 | 产品规模(万) | 4000 |
推出时间 | 2010-03-12 | ||
成立日期 | 2010-03-23 | ||
终止日期 | 2012-03-23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7.8% | ||
投资方向 | 投资购买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对宇华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I)和宇华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II)分别所有的2800万份信托单位和1200万份信托单位。同时再溢价出售给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通过其支付的本金回购款实现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本金的回收,通过其共同支付溢价回购款实现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 | ||
风险控制 | 1、抵押物为位于郑东新区农业东路的10861.5平方米的商铺,评估价值价值达14036.92万元,本金抵押率(按照最高主债权额1亿元计算)为71.24%,抵押率适中。 2、质押物为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了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外国语小学、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幼儿园、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净资产额度达3亿元以上,质押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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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宇华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I) 该信托的委托人李光宇将其对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20%的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李光宇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对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36%的股权(该股权对应的刘春华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的收益权(即李光宇作为股权所有人对该股权享有的在任何情形下获得该股权的所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股权分红款等派生权益、股权出售款等利益)交付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信托,并指定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为该信托的初始信托受益权人。 宇华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II) 该信托的委托人刘春华将其对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20%的股权(该股权对应的刘春华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对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4%的股权(该股权对应的刘春华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的收益权(即刘春华作为股权所有人对该股权享有的在任何情形下获得该股权的所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股权分红款等派生权益、股权出售款等利益)交付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信托,并指定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为该信托的初始信托受益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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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融资人即回购人之一-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是“河南省示范性高中”、“全国先进办学单位”,创建于2001年,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4850人,是全国高端收费的同类民办中学中规模最大、教育教学成果最突出、社会口碑最好的中学。自2004年首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以来,该校共有94人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近2000人考入全国92所重点大学。2009年高考中该校32人考入北大、清华、港大,居河南省第一。截至2009年9月,北大附中河南分校资产总计4.1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3.07亿元,固定资产1.07亿元,负债1.19亿元。 回购人之二-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投资经营民办教育企业,自成立以来先后投资了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外国语小学、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幼儿园、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法定代表人李光宇先后当选为河南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新郑市人大常委、河南省劳动模范、中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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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每年分配一次 | ||
备注 | 到期终止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