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 沈阳五洲特定资产收益权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账户 -
产品类型 权益信托 产品期限(月) 24
起点金额(万) 150 产品规模(万) 96500
推出时间 2010-11-24
成立日期 2010-12-29
终止日期 2012-12-29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12个月期:300万以下为8.5%,300-1000万为9.5%,1000万以上为10%;
18个月期:300万以下为8.8%,300-1000万为9.8%,1000万以上为10.5%;
24个月期:300万以下为9%,300-1000万为10%,1000万以上为10.5%
投资方向 本信托计划是委托人为实现基础资产财产价值的流动化,将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设立信托,由受托人将优先受益权份额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风险控制 1、五洲建设将子公司沈阳五洲60%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
2、沈阳五洲将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评估价值8.58亿元)与酒店在建工程(评估价值4.17亿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将商业广场1号楼商场(评估价值9.30亿元,含中信银行2亿元债权)以第二顺位抵押给中信信托,综合抵押率32.78%,覆盖信托本益的处置价格低于市场价55%,安全边际较大。
3、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五洲控股实际控制人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产品说明 沈阳五洲商业广场3号楼商场(正常经营中)及酒店在建工程
沈阳五洲商业广场是当地政府2003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当地政府与上虞市政府合作对口的重要项目。总投资近18亿元,建筑面积近26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万平米。
项目位于沈阳市商业繁华地段---太原北街南端,由三幢彼此间有过廊连接的商业百货楼组成。南接著名的商贸饭店,北临正在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与中兴、百盛、万达、新世界、伊势丹等知名百货公司隔街相望,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多种服务消费功能为一体的SHOPPING MALL。
作为信托基础资产的3号楼商场共8层,建筑面积合计6.2万平方米,评估价值8.58亿元;酒店在建工程共18层,地上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评估价值4.17亿元。
相关信息 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沈阳五洲商业广场的项目公司,也是本信托基础财产的合法所有者。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沈阳五洲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浙江五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年,沈阳五洲母公司,注册资本1.05亿元,开发资质一级,年开发能力达40万平方米,行业内企业优秀品牌示范单位称号。目前公司总资产4.6亿元,净资产2亿元,年均净利润1200万元。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五洲建设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浙江五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五洲建设控股股东,注册资本2.17亿元,开发资质一级,连续十年被评为浙江省AAA特级信用企业,目前公司账面总资产26亿元,净资产7.6亿元,年均净利润约6000万元。到期如信托基础资产收益不足以分配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五洲控股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62年,注册资本3.01亿元,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建筑承包商60强,目前已入选中国500强企业。集团总资产26亿,净资产接近10亿,年均净利润1.2亿元。五洋建设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陈樟桥
五洲控股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上虞市人大代表、浙江省房协常务理事。其所领导的五洲控股集团位列2008年浙江民营企业百强第54位。个人入选了2006新财富“500富人榜”。陈樟桥为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及收益的支付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收益分配 本金于信托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分配,收益按信托年度进行分配,不足一年部分随本金一起分配
备注 到期终止
联系方式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上一只产品
[权益信托]名流武汉信托受益权受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下一只产品
[权益信托]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