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利欧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公司 |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募集账户 | - |
产品类型 | 权益信托 | 产品期限(月) | 12 |
起点金额(万) | 100 | 产品规模(万) | 22500 |
推出时间 | 2010-11-19 | ||
成立日期 | 2010-11-25 | ||
终止日期 | 2011-11-25 | ||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 | 300万以下为8%;300万以上为8.5%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买入交易对手王相荣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并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之前将标的股权收益权溢价返售给交易对手,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并以此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 ||
风险控制 | 1、交易对手将其持有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3500万股股份(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受托人,交易对手与受托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该3500万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并对质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2、股权质押率控制在45%以下。在信托存续期内,设立预警线和追加保证金安排,若质押股份股价下跌,导致被质押股份收盘价每股价格低于预警线即人民币9.65元时(当遇利欧股份因送股、分红、拆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时,预警线相应调整),交易对手应在第二交易日内交付或追加相应保证金。 应交付或追加的保证金金额=9.65元×3500万-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3500万 如果交易对手不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或追加保证金,则受托人有权要求其提前支付返售价款,或者受托人依照《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处置质物实现质权。 3、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保证人与受托人签订《保证合同》。 4、利欧股份第二大股东王壮利、交易对手王相荣之妻张娇娥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保证人与受托人签订《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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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质押物 质押物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推介日前20日均价约为14.47元/股,质押率约为二级市场价值的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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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交易对手-王相荣 王相荣系上市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相荣先生持有利欧股份8164.3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7.1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担保人-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资本12369万元,公司股东为王相荣先生、王壮利。 王壮利持有上市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总股份的20.19%的股份,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第二大股东 张娇娥系交易对手王相荣之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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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在推介期募集资金持有期限届满日、开放期募集资金持有期限届满日或信托提前终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 ||
联系方式 | 优利理财网 电话:021-3390 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