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汇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人:
我公司发行的广汇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12月12日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称为:广汇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后,我公司将信托资金用向新疆远兴沃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出让方”),受让其持有的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流通股,代码:600256)275万股股票的股权收益权。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份实施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为每10股转增8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4日,除权日为2012年5月25日。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2年6月12日变更为“广汇能源”,证券代码不变。因此,截至2012年6月30日,我司共质押出让方持有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股票495万股。
二、项目相关方近期财务状况:
㈠出让方经营财务状况正常,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㈡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正常,担保能力正常。
三、信托项目的担保情况:
出让方将其持有的上述目标股票质押给我司,并于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此两项担保措施均已于2011年12月8日完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为此信托计划提供资金保管服务。
以上担保措施均已落实。
四、信托项目的管理情况:
㈠出让方于信托期限到期日回购股权收益权并一次性支付回购总价款。
㈡由于业务需要,出让方办理了工商变更,由原来的“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远兴沃德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远兴沃德”)。我司已于2012年4月11日与远兴沃德签署了《广汇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补充协议》(编号为:Bitc2012[or]-332号),远兴沃德承诺将继承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司于2011年12月7日签署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合同》(编号:Bitc2011[or]-1744号)和《股权质押合同》(编号:Bitc2011[or]-1745号)两份合同所涉及到所有权利与义务。
受托人以勤勉尽职为原则,进行项目跟踪管理。经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调查,融资人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信托计划风险可控,项目进展情况正常。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密切关注该信托计划的整体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正常运作。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