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发起设立了《徐州农机汽车大市场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现受托人就2011年10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暨受益人报告如下: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4月15日成立,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9853万元(大写:玖仟捌佰伍拾叁万元整)。
二、项目近况
截至2012 年1月15日,徐州农机汽车大市场建设进程有序,借款人徐州银地农机发展有限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三、受托人的尽责管理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计划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